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 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净额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本年使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016年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759,987,092.82 | 103,794,788.60 | 295,895,428.68 | 133,894,265.39 | 0.00 | 433,992,187.35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254649824217 | 募集资金专户 |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放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资金以及移动互联网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资金。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将存放于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 9月 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5,998.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0.00 | ||||||||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0.00% | ||||||||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是 | 28,000.00 | 28,000.00 | 3,222.78 | 20,614.56 | 73.62% | 2024年 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是 | 18,000.00 | 17,998.71 | 2,029.02 | 5,432.85 | 30.18% | 2024年 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是 | 18,000.00 | 18,000.00 | 4,361.92 | 9,668.53 | 53.71% | 2024年 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是 | 12,000.00 | 12,000.00 | 3,775.71 | 7,263.03 | 60.53% | 2024年 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76,000.00 | 75,998.71 | 13,389.43 | 42,978.97 | - | - | - | - |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新天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新天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 李培哲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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